★防災公告★教育部校安中心菲特颱風第二號整備通報,請各校於今日(10/5)下午4時前配合辦理完成。
教育部校安中心菲特颱風第二號通報 102 年 10 月 5 日 8 時 40 分
一、菲特颱風最新動態如下: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 102 年 10 月 4 日 23 時 30 分發布菲特颱風海上颱風警報,根據最新資料(10 月 5 日 8 時 30 分)顯示,菲特颱風目前在臺北的東方約 620 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 18 公里速度,向西北西進行,對臺灣北部海面、東北部海面及東南部海面將將構成威脅。
(二)受颱風及其外圍環流影響,今( 5 )日北部地區有豪雨或大豪雨,東北部地區及中部山區有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大豪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請慎防大雨、雷擊及強陣風,山區請防範坍方及落石。
二、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三、易淹水學校(單位)及館所應將貴重器材、各項教學設備及物品進行評估調整或重新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避免不必要之災損,若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四、請各校(館所)加強防颱整備、應變,並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最新消息,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教育部及本處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另請針對所屬學校填報受災狀況及嚴重程度,於系統中「主政單位處理情形」欄位中註記相關指導與協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