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102年全國語文競賽內容第二階段修正建議表乙份,請於102年9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email至spring@hl.gov.tw,請 查照。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2 年 9 月 23 日中市教社字第 102007002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調查項目為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朗讀內容,第一階段修正業於 102 年 9 月 15 日於活動網站(網站: language102.tc.edu.tw)公告。
三、各單位(校),針對朗讀內容如有第二次修正意見,請於 102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前,將「中華民國 102 年全國語文競賽內容第二階段修正建議表」電子檔(免備文,修正部分請以藍色字體標註),逕以電子郵件傳至本府教育處彙辦( spring@hl.gov.tw ),逾期恕不受理;本府彙整後,將逕向主辦單位反映,並由主辦單位委請專家學者討論後,再行公告核定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