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狂犬病止步、做好防疫不驚慌」宣導海報(海報已另寄),請加以張貼並宣導,持續落實防疫衛教事項,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02 年 9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89619 號書函辦理。
二、為提升校園師生對於防治狂犬病之知能,教育部印製旨揭海報,請加強宣導運用,相關說明如下:
(一)旨揭海報已由廠商寄至各級學校(各 1 張),請確實點收並張貼,如有未收到者,請與承作廠商(正豐圖文製版有限公司)聯繫,聯絡電話為 02-2250-0080 。
(二)海報電子檔可逕自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http://140.122.114.217/health/)及教育部狂犬病防疫專區下載運用。
三、為防治狂犬病疫情,請運用旨揭宣導海報內容,採下列方式持續加強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教育宣導:
(一)列入國小教師週三下午進修研習、國中各領域共同時間或教學研究會課程。
(二)適時融入國中小「健康與體育」、高中職「健康與護理」課程教學。
(三)利用各項主管會議(例如:校長、主任及組長等)宣導。
(四)利用週會、朝會、大型活動及國中小之家長日、班級家長會與全校家長代表大會等。
(五)國民小學透過家庭聯絡簿轉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