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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9 月 3 日以臺教文(二)字第 1020131717B 號令修正發布「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二、茲檢送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羅珮甄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9-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9-04 08:56:00
點閱數: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