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公告★教育部校安中心潭美颱風第3號通報!!請各校防災業務承辦人上網點閱
一、潭美颱風最新動態如下: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 102 年 8 月 20 日晚上 20 時 30 分發佈潭美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根據最新資料(8 月 21 日 7 時 15 分)顯示,潭美颱風目前在臺北的東方約 320 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 25 公里速度,向西進行,暴風圈已逐漸近入臺灣東部海面,對宜蘭、花蓮、嘉義以北地區及馬祖、金門地區將構成威脅。
(二)受颱風影響, 8 月 21 日臺灣西半部地區及東北部山區有大豪雨或超大豪雨,東北部地區及花蓮山區、臺東山區及澎湖、金門、馬祖有豪雨或大豪雨,花蓮及臺東地區有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坍方、落石、土石流及山洪爆發,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及海水倒灌。
(三)超大豪雨地區:宜蘭縣、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大豪雨區域:基隆市、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二、為即時掌握颱風動態及因應強大雨勢可能導致損害等因素,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室、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市、臺中市及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及金門縣聯絡處於 8 月 21 日起提升為甲類值勤,並隨時掌握縣市各級學校災損、狀況停課及提供必要之緊急應處。
三、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務必提醒開學用書妥善安置高處預防水災。
四、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五、請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加強防颱整備、應變,並隨時點閱本部校安中心最新消息,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教育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另請針對所屬學校填報受災狀況及嚴重程度,於系統中「主政單位處理情形」欄位中註記相關指導與協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