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言-閩、客語》本縣101學年度下學期本土語言(閩、客語)教學支援人員交通費補助經費核定表,請受補助學校於本(102)年8月14日(星期三)前掣據到府憑撥。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8 月 7 日府教輔字第 102014566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於本( 102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前辦理經費核結,本府轄屬學校請依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非縣屬學校以預付方式出帳後檢附憑證送本府核銷。會計子目代號: CC2116 ,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併結報表(一式 2 份)函報本府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