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轉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辦理102年度駕駛人員急救天使訓練計畫。
(發文字號: 102 年 6 月 24 日府教特字第 1020109713 號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6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57100 號函暨教育部 102 年 6 月 7 日臺教社(一)字第 1020085902 號函辦理。
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30 條第 3 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駕駛人及隨車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一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交通安全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三、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駕駛人員與隨車人員應每年固定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四、請各園所如需辦理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研習者,逕洽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之各分、支會協調支援,並管制園所駕駛人及隨身人員依規定參加講習。
五、附件為急救與道路安全「駕駛人員急救天使訓練班」訓練計畫、紅十字會辦理駕駛人員急救訓練連絡電話地址一覽表、課程表及急救天使訓練班簡章,請各園所逕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