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6497

有關補助「採購專業人員訓練」之參訓費用一案(102年第一期),請符合資格者於 102年5月10日 前檢具相關文件,送國教科申請補助,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4 月 10 日府教國字第 1020064678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所屬學校校長及採購人員專業知能,本府同意補助參加採購法基礎及進階研習成績合格人員之參訓費用。
三、申請補助經費如超出預算額度,以總務主任、校長或實際擔任採購人員為優先補助對象。
四、本補助費用已申領獲補助者,不得重覆申請,申請期間為每年 5 月及 11 月。
五、申請請依序檢附:申請書(含訓練費繳納收據正本)、成績合格證書影本及切結書及收款收據 等相關文件各 1 份。
六、檢附本縣國中小「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參訓費用申請書及切結書各 1 份。
七、本項經費之會計子目代號為 CB2015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羅惠珍
連絡電話: 8462860轉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5-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5-06 09:19:00
點閱數: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