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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復「國民中小學導師用餐指導經費」問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4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41372 號函辦理。
二、案由「國民中小學導師用餐指導經費相關問題」,決議略以「…導師午餐費補助與
否,教育部尊重地方政府決定;惟基於使用者付費,參加午餐的教職員工均應繳交
午餐費,如地方政府於午餐相關管理辦法中規定參與午餐教職員工得免繳午餐費者
,其經費應由地方政府自籌,不應由學生所繳午餐費或中央政府補助款支應。…」
三、經查本府並無編列午餐指導費相關經費,另本縣國中小班級導師中午皆為上班時間
,本應隨同班級學生用餐,並指導學生午餐教育,以確保學生安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雅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05-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5-06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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