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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稚)園輔導計畫作業原則」,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計畫作業原則」,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24585B號令修正發布。

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廖慈暉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4-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4-02 09:21:00
點閱數: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