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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10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琵琶獨奏國中A、B組指定曲「族舞曲」演出段落,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2 年 3 月 12 日藝演字第 1020001032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指定曲演奏段落,參賽者得演奏第一至第七段,亦得酌情自第二段開始演奏至第七段。
二、詳細曲目資訊及其他指定曲目文字修正,務請參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 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 )最新消息之公告。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黃柏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8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3-03-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3-14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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