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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36

1.活動成果內容須包含演練腳本、演練照片及說明 4~6 張、演練後檢討會議紀錄及演練成效評估表。
2.活動成果格式如檔案附件
3.請本學期完成演練活動之學校,請依檔案附件格式至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 ID : 2029 )上傳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彥中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3-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3-10 23:12: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