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 檢送「中華民國10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報名參加競賽種類之職員規定補充說明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102 年 3 月 6 日 102 高體(三)字第 102020287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會職員報名係依據「中華民國 102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第 12 條第 5 項第 1 款規定辦理。
三、職員報名,除依上項人數規定外,教練並不受種類、組隊單位之限制;意即每一教練得兼報為其他種類或組隊單位之教練。
四、教練兼報其他種類或組隊單位教練,所屬選手同時出賽,教練無暇兼顧時,教練必須填具委託書交至大會競賽組,委託組團或組隊隊單位職員執行教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