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府將於102年3月15日(五)上午召開「花蓮縣101學年度鑑輔會第5次特殊教育學生安置會議」(延長修業年限場次),請欲提報個案之學校詳閱說明。
一、延長修業年限個案將於此場安置會議進行討論,欲提報延長修業年限個案之學校務必依下列時程辦理。
二、欲提報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申請之學校請依下列時程辦理:
( 1 )相關申請表請於 3 月 1 日(五)中午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教科。
( 2 )個案相關資料(如 IEP 、特推會會議紀錄、評估表、輔導計畫…等)最晚請於 3 月 8 日(五)下班前送或寄至特教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三、欲提報延長修業年限之學校,請送齊以下書面資料:
( 1 )延長修業年限申請表正本
( 2 )延長修業年限個案輔導計畫(含延長修業年限個案評估表)
( 3 )校內特教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 4 ) 1 年內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 5 ) 1 年內修訂中華適應量表
( 6 )相關教學輔導紀錄
四、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安置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教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