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2年腸病毒防治及衛教宣導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102 年 1 月 17 日署授疾字第 1020200044 號函副本辦理。
二、 依據該署疾病管制局(以下簡稱疾管局)疫情監測資料顯示,歷年腸病毒流行期約在 4 到 9 月,疫情趨勢與幅度則因當年流行之腸病毒型別與活躍程度而有所差異。自 101 年第 19 週起,社區監測顯示克沙奇 B3 型零星出現,潛藏新生兒重症的風險,因此,各項防治準備工作不可鬆懈。
三、 為降低腸病毒疫情對社會之衝擊,請各校及幼兒園,動員轄區衛教種籽人才,深入社區,針對目標族群(特別是 5 歲以下幼兒照顧者)進行宣導,並結合可用民間資源及宣導管道,如社區集會活動、平面媒體與電視廣播等工具,加強民眾之腸病毒防治知識。
四、 為建立學(幼)童衛生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及提升腸病毒衛教宣導成效,對於轄區教托育機構,請加強相關輔導,協助其建立腸病毒防治機制,確保學(幼)童健康。有關流行季前之機構查核輔導作業,作業方式如下:
(一) 疾管局訂有「托兒所、幼稚園及小學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落實防治及衛教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