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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通知請各校於1月19日前線上填報「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及「教師聘約」,並寄出防治規定紙本。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先將附件「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範例稿下載,將紅色字體部份修改成具有學校主體性,填報表單 1923 號將電子檔上傳。
三、請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完成之紙本列印,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並校長核章後寄至花蓮縣嘉里國小教導處收〈97146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三街 28 號〉。
四、請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7 條、第 8 條納入「教師聘約」中(法條文字要清楚明列於聘約中)後上傳電子檔。
(一)旨揭聘約已於 101 年 11 月 30 日 19166 號公告及 12 月 7 日 19298 號公告中通知各校辦
理。
(二)下列學校已繳交,可不用再填報。明恥國小、中華國小、鑄強國小、化仁國小、
豐里國小、月眉國小、水璉國小、鳳信國小、玉里國小、春日國小、富世國小、
崇德國小、景美國小、水源國小、見晴國小、立山國小、美崙國中、平和國中、
花蓮體中。未繳交學校請於 1 月 19 日前完成。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黃淑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1-16 08:54:00
點閱數: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