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4687

公告:102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營造空間美學與發展特色學校實施計畫經費,有申請意願學校,計畫經費於102年1月15日備妥計畫1式10份及電子檔向本府提出申請。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推動國民中小學營造空間美學暨發展特色學校施實計畫及審查要點,撰寫本計畫應注意事項如下:
二、送件日期:
(一) 102 年 1 月 15 日前-各校一式 10 份向縣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二)各校同步電子檔上傳:雲海國小: FTP 網址為 163.20.45.233
帳號為 abc ,密碼為 123 。
(三) 101 年 2 月 20 日-本署特色學校網站公佈審查結果。
三、書面計畫送審規格方式:
(一)學校單獨送件(每校 A4 大小 8~12 頁,含封面及封底)。
(二)聯盟模式送件(每案 A4 大小 22 頁為上限,含封面及封底)。
(三)各校之格式可參考計畫或網站範例、字體行距大小自行斟酌。
(四) 計畫中請勿顯示出本署特色學校評審輔導委員之名單。
四、經費補助依各校需求,自行編列比例如下:
(一)資本門(30%-70%)-其整修改善設施、設備採購足以支持特色課程。
(二)經常門(30%-70%)-進行教師之專業發展,特色課程之設計編印,特色教學之規劃實施等。
五、書面計畫送審規格方式:
(一).學校單獨送件(每校 A4 大小 8~12 頁,含封面及封底)。
(二).聯盟模式送件(每案 A4 大小 22 頁為上限,含封面及封底)。
(三).各校之格式可參考計畫或網站範例、字體行距大小自行斟酌。
(四).書面計畫件送注意事項【很重要】
(五).送審計畫之經費編列,請各校務必分為三級:特優 50 萬元、優等 25 萬元、甲等 15 萬元等不同額度分別編列,經費表列為評審給分之重要參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羅惠珍
連絡電話: 8462860轉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1-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1-15 09:05:00
點閱數: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