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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公告】請各公私立國中、國小、幼兒園填報「101年台灣母語日實施計畫」,計畫範本如附件。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及本縣台灣母語日推動委員會議辦理。
二、實施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及幼稚園。
三、實施原則及方法:
(一)臺灣母語日之規劃及考核等相關事宜,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負責辦理。
(二)各校及幼稚園得成立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負責擬訂學年度實施計畫並推動事宜。
(三)各校及幼稚園得於每週選擇一上課日,為臺灣母語日。
(四)臺灣母語日之推動,應包括課程規劃、教學實施、課間活動、情境布置、創作發表或研究等之深度運用,儘可能使用當地多數居民所屬之臺灣母語,並兼顧地區少數族群較常使用之日常語言。
四、因應教育部抽查各校「101 年台灣母語日實施計畫」,請各校依據附件計畫範本修改計畫內容,並填列相關必要附件。
五、計畫請於 1/2 前上傳至縣上填報系統(編號:1857);紙本(無須核章)請於 12/28 前郵戳為憑寄至教育處國教輔導團張嘉真收
六、謝謝各校之配合。
七、附設幼兒園可與國小合併填報計畫,但仍必須上傳附件檔案。
八、各校所送 101 年台灣母語日計畫,將作為本縣台灣母語日推動小組 102 年督導訪視學校參考依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張嘉真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3-01-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1-02 09:07:00
點閱數: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