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次急件公告】有關101年度友善校園相關研習活動經費、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等,請尚未完成核銷的學校,務必於101年12月27日前辦理核銷事宜。
一、承辦【101 年度友善校園相關研習活動(含輔導、中輟、性平、生命、學務工作)】的學校,請於檢具執行活動計畫成果與照片(含電子檔案光碟、活動照片 A4 紙張至少 3 張、活動成果報告表、執行成效摘要表)(如附檔)、經費收支結報表一式 2 份,辦理核結。本案依據文號: 101 年 4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72263 號函。
二、受核定【101 年度中輟預防及追蹤輔導工作】的 23 所國中(不含南平中學),訂於 101 年 12 月 20 日前作核銷事宜。本案依據文號: 101 年 3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38995 號函。
三、受核定【101 年度國小高關懷轉銜個案研討會】的 23 所國中(不含南平中學),訂於 101 年 10 月 19 日前作核銷事宜,儘速送府辦理。本案依據文號: 101 年 3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51274 號函。
四、 101 年度下半年專、兼任輔導教師部分(以 18 週計算,不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一) 101 年度下半年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由「縣預算」補助之學校,即未具輔導專業背景者,請於 101 年 12 月 26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二份辦理核結事宜。本案 101 年 11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10205580 號函知學校(國民中學部分的會計子目代號: CC0089 )。
(二) 101 年度下半年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由「教育部」補助之學校,具輔導專業背景者,請依公文附件金額請款,並於 101 年 12 月 26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二份辦理核結事宜。本案 101 年 11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010211775 號函知學校(國民中學部分的會計子目代號: CC0090 )。
五、前開第一項經費為教育部補助,第二、三項則為縣預算。
六、為配合本府關帳時間,請各校務必於期限內完成核銷;如已完成活動者,請提早儘速送府辦理核銷事宜。
七、「公立國民中學」部分,如有經費結餘款須繳回,請學校透過財政處-財政收支系統開立「教育處支出收回繳款書」於公庫繳回,學校檢附「經費結報表、成果冊」及「繳款書影本」一併於期限內送府辦理核結,請務必注意。
八、「公立國民中學」部分,友善校園各項經費、兼任輔導教師經費(具輔導背景資格學校)繳回科目:「國民小學教育計畫-國民小學學務管理與獎補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
九、「公立國民中學」部分,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未具輔導背景資格學校)繳回科目:「一般行政管理計畫-行政管理及推展計畫-兼職人員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