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教育服務役役男「役卡在身-不怕病痛上身」摺頁宣導單,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13 日臺軍(三)字第 1010235342 號函辦理。
二、替代役役男醫療費用補助作業新制,定於 102 年 1 月 1 日生效施行。新制推動後,替代役役男赴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應自行支付掛號費。其屬健保給付範圍應自行負責之醫療費用逕由內政部役政署撥付,役男免付;惟健保不給付項目,役男應自行支付費用後再由服勤處所(學校)函送內政部役政署視個案情形酌予補助。
三、有關「役卡在身-不怕病痛上身」摺頁宣導單將轉由各分區管理幹部訪視役男時,代為轉發,如有需要,請逕向各分區管理幹部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