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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100學年度特殊教育評鑑獲優等(良)等第以上之學校於12月20日至本處特教科領取圖書禮券,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評鑑實施計畫第拾壹點、獎懲規定辦理。
二、每位獲獎學校特教班(受評班級)班內編制之特教教師師每人獲頒圖書禮券 1 份,請於 12 月 20 日前至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領取(學校得統一領取)。
三、如該名教師已調至他縣,請獲獎學校領取後協助轉寄。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勇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12-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2-03 09:28:00
點閱數: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