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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101年11月19日府教特字第1010213740號函,轉財政部所示有關托兒所及幼兒園教職員所領之教保費比照學校教師所領之導師費免納所得稅乙案,公文附件

詳如主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黃秀琴
連絡電話: 8462860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11-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1-29 12:11:00
點閱數: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