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為因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1年1月1日公告國民中學實驗場所將納入指定適用範圍,教育部委託大仁科技大學辦理「國民中小學校實驗場所示範學校徵選」,鼓勵各校踴躍報名參加。
一、 為因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 101 年 1 月 1 日公告國民中學實驗場所將納入指定適用範圍,且為促使校園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具體落實,並營造健康、安全、人性化之學習環境,教育部爰委託辦理此次徵選活動。
二、 本徵選活動預計分別於北區、中區及南區各徵選一所國民中學實驗(習)場所及一所國民小學實驗(習)場所,作為北中南各區學校建立可學習與經驗分享之觀摩示範學校,示範學校徵選辦法報名相關內容詳如附件。
三、 本徵選活動請於 101 年 11 月 30 日前將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寄至 ercs@mail.tajen.edu.tw 。
四、 本案聯絡人:大仁科技大學宋小姐(08)7628069 , E-mail : ercs@mail.taje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