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3623

「教育部鼓勵本國英語教師至偏遠地區或英語師資缺乏國民中小學服務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6日以臺國(四)字第1010208538C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1 月 16 日臺國(四)字第 1010208538D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11-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1-19 09:00:00
點閱數: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