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01年度教材教具觀摩展覽活動交件期限
1.(附件 1~3)交件期限:11 月 21 日(星期三)15:00(不以郵戳為限),方便主辦單位後續行政作業流程
(郵寄:979 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 2 鄰 31 號 廖燦文老師收)
2.部分教師如果需要親自佈置請於 11 月 26 日(星期一)8:00~11:00 開放佈置,作品主辦單位只 提供會議桌陳列作品和電源,其餘所需之物由當事人自行準備(延長線、看板立架等物品)
3.不需要現場佈置作品老師請於 11 月 21 日(星期三)16:00 前將作品送到萬榮國小,由萬榮國小代為放置
4.聘請評審將分別於 11/26 下午, 11/27 上午評分
(評審為五人:四位東華大學特教系教授、一位資身優良退休特教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