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冊列人員出席11月7日(三) 下午2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審議委員會會議
一、依據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
二、開會地點: 本府教育處二樓視訊會議室
時間: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7 日(三) 下午 2 時
三、主持人:陳處長玉明
四、與會人員: 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林校長東興、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田校長清華、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饒忠校長、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許校長傳德、花蓮縣家長協會理事長陳智寬先生、花蓮縣家長協會常務理事楊裕民先生、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劉立軍老師、花蓮縣立壽豐國民中學朱春華主任、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王智玄主任、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謝敬尉組長、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藍玉霞老師
五、請學校依權責排代並同意核予所屬學校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