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為辦理100學年度午餐敘獎事宜,請各校依說明配合辦理,謝謝。
一、因大多數學校將敘獎職稱直接填寫「午餐秘書」或「午餐助理」或「約用人員」或「會計」或「出納」,本府無從了解該人員為『教師』或『公務人員』,無法辦理後續敘獎事宜。
二、請各校詳閱各校填報之附件內容,並於 11 月 1 日前來電告知承辦人是教師兼職或公務人員,以利後續簽辦事宜,感激不盡!!
補充:發現各校「某某組長」如事務組長、環衛組長、文書組長、設備組長、出納組長...等,部份學校為教師兼,部分學校為公務人員,務請各校來電告知,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