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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跨越『愛的黑海』-目睹家庭暴力預防教育推廣訓練」社會大眾場及專業人員場,請 貴校協助宣傳並轉知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22 日臺訓(三)字第 1010198210 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喚起社會大眾共同關心家庭暴力議題,認識家庭暴力對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影響,及增進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對於暴力經驗於代間傳遞學習的效應,與對社會整體發展之潛在危害風險等,及早介入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之輔導,本( 101 )年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目睹家庭暴力預防教育推廣訓練,並搭配使用該部製作之家庭暴力目睹兒童紀錄片「愛的黑海」為教材,分為一般社會大眾 2 場次及專業人員研習 5 場次,另邀請國內經驗豐富之專家學者與談,以落實家庭暴力三級預防工作。
三、有關本活動辦理場次、時間、地點說明如下:
(一) 跨越『愛的黑海』電影欣賞暨映後座談-社會大眾場:
1、南區:訂於 101 年 11 月 3 日(六)假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南館 S105 階梯教室(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 720 號)辦理。
2、北區:訂於 101 年 11 月 10 日(六)假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B2 演講廳(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125 號)辦理。
3、參加對象:一般社會大眾,或關注家庭教育、親子關係、兒童少年保護議題之民眾。
(二)跨越『愛的黑海』目睹家庭暴力預防教育推廣訓練-專業人員場:
1、中區:訂於 101 年 11 月 13 日(二)假臺中市救國團團委會 407 教室(臺中市力行路 262-1 號)辦理。
2、北區 1 :訂於 101 年 11 月 22 日(四)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綜合大樓 509 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29 號)辦理。
3、北區 2 :訂於 101 年 12 月 7 日(五)假桃園縣婦女館 101 會議室(桃園市延平路 147 號)辦理。
4、南區:訂於 101 年 11 月 28 日(三)假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第三演講室(臺南市大學路 1 號)辦理。
5、東區:訂於 101 年 12 月 21 日(五)假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中心會議室(臺東市南京路 25 號)辦理。
6、參加對象:為從事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成員包括社政、警政、教育、衛生醫療、司法及民間團體相關工作者等。
四、為利本活動之進行,各機關薦送相關人員報名時,建請同意給予公差假,符合公務人員資格者將登錄時終身學習時數。
五、檢附本活動簡章社會大眾場及專業人員場各乙份,請轉知相關人員逕向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進行報名。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2-10-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0-26 10:51:00
點閱數: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