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急件】請下列學校於10月29日下班前送本府「101年度上半年(22週)『縣預算』補助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核銷資料,敬請配合辦理。
一、本府 101 年 3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49251A 號函諒達。
二、公立國中、小學未符合資格(屬 E ,非教育部所訂之 ABCD 四類資格)之兼任輔導教師,其 101 年所需減授課經費由「縣預算」經費補助。
三、公立國民小學部分業於 101 年 3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49251A 號函知學校掣據請款(上半年 22 週部分),並務於 101 年度 7 月 14 日前,檢具「授課表」、「印領清冊(正本且由教師簽名)」、「代課月報表」作上半年經費核結事宜。
四、目前仍未辦理核銷的學校:新城國小、大榮國小、光復國小、春日國小、德武國小、萬榮國小、立山國小、卓楓國小、西富國小。
五、請上述學校務必於 10 月 29 日下班前檢具第三項說明資料至本府,敬請配合。
六、另靜浦國小實支 8,840 元,原送來的核銷結餘為零,是否有誤,請查明後再送支票相關資料至本府。三民國小雖已核銷,惟請補上印領清冊的「正本」至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