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2700

轉知 轉知僑務委員會101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事宜,請 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辦理申請,請 查照。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 101 年 9 月 21 日僑生聯字第 10105006902 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獎勵學行優良僑生,旨揭提供獎學金,請各校參閱附件之獎學金核發要點,獲獎僑生每名將獲頒獎學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 1 紙,請各校 10 月 15 日前將申請文件送該會處理。
三、本案應被申請表件如下:
(一)申請人部分:
1、獎學金申請表
2、相關證件聯貼單
3、 100 學年度上下兩學期成績單
4、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無受警告以上處分證明書
(二)學校部分:
1、獎學金申請名冊
2、學校撥款名冊
四、請各校將「獎學金申請名冊」及「學校撥款名冊」等 2 項表件,以電子檔寄送本會聯絡人傅以菁小姐( icfu@ocac.gov.tw ),連絡電話 02-23272815 。
五、申請表格電子檔可至該會網頁( http://www.ocac.gov.tw/最新消息)下載運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李依霖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9-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28 17:23:00
點閱數: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