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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委託花蓮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辦理101年度『花蓮縣各級學校教師水域自救觀摩與宣導研習』,請各校老師踴躍參加。

一、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101 年度 8 月 27 日體委全字第 1010035392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共辦理 6 場次,分北區(國風國中、宜昌國中)、中區(光復國中、豐濱國中)、南
區(瑞穗國中、玉里國中)各兩場,每場限定 100 人,共計 600 人。請以上 6 校配合辦理。
三、如由疑問請洽本計畫承辦人花蓮縣游泳委員會何智群教練,電話 0921-975500 ,陳弘達
教練,電話 0916-950811 。
四、本案辦理時間地點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志強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9-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27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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