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委託花蓮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辦理101年度『花蓮縣各級學校教師水域自救觀摩與宣導研習』,請各校老師踴躍參加。
一、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101 年度 8 月 27 日體委全字第 1010035392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共辦理 6 場次,分北區(國風國中、宜昌國中)、中區(光復國中、豐濱國中)、南
區(瑞穗國中、玉里國中)各兩場,每場限定 100 人,共計 600 人。請以上 6 校配合辦理。
三、如由疑問請洽本計畫承辦人花蓮縣游泳委員會何智群教練,電話 0921-975500 ,陳弘達
教練,電話 0916-950811 。
四、本案辦理時間地點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