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有關教育部「101暨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計畫」,請申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並請填寫「審查意見回復及辦理情形對照表」。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9 月 17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69272 號函辦理。
二、有關 101 暨 10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計畫
教育部審查結果暨經費核定已出爐(如附件檔案 1)
請下列學校先依教育部審查意見修正計畫
請於 9 月 20 日前修正完備
並寄送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以利彙整後再行報部
1.國風國中
2.宜昌國小(修正計畫收悉)
3.富源國中(修正計畫及對照表皆收悉)
4.化仁國小(修正計畫及對照表皆收悉)
5.西寶國小(修正計畫及對照表皆收悉)
三、另請填寫「審查意見回復及辦理情形對照表」(附件檔案 2),並寄送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以利彙整報部。
四、 101-102 年度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諮詢團隊本縣輔導委員:馮莉雅委員、劉安訓委員(附件檔案 3 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