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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暉公告】有關101學年度第1學期「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及「反毒宣講團」宣講日程表,請申請通過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101 年 8 月 7 日花校輔字第 1010000192 號書函辦理。
二、今年度本案因經費有限,校外會依各校申請(傳真)之時間做優先順序安排,請本學期有申請(傳真)之學校務必查看是否通過申請。
三、請申請通過之學校主動與講座事先聯繫,屆時備妥講座宣講所需相關教學器材,以利宣教課程之遂行,並於辦理宣講後一週內將活動佐證資料(活動照片 2 張)傳送至校外會承辦人處( E-mail : yin4tr@yahoo.com.tw ),以便留存備查。
四、本專案由教育部支付鐘點費,請學校辦理宣講後將活動成果報告表 2 頁(正本)並加單位印信後免備文寄送至花蓮縣學生校外會【花蓮市建國路 159 號】,以利撥款及報部辦理結案事宜。
五、對於本案倘有任何問題,請洽花蓮縣學生校外會誾德靜老師,聯絡電話: 03-8320202 。
六、檢附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及「反毒宣講團」宣講日程表、活動成果電子檔各 1 份。
七、通過申請之學校公文後送達。
八、一般反毒宣講團部分,因「調查站陳冠伶組長」未支領教育部鐘點費,請申請學校製發感謝狀一只,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高雅鈴
連絡電話: 8462860#350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8-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8-09 17:28:00
點閱數: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