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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101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1份,請有意申辦之國民小學於101年8月9日前依本計畫規定檢具相關申請表件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各一式2份送本縣家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請 查照。

一、 本府業於 10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 12 時假教育處第 2 會議室召開本計畫說明會議。
二、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辦理期程為 101 年 9 月 3 日至 102 年 1 月 31 日止(各承辦學校因應實際狀況,得視需要延後開辦日期,經費核實支應),本期補助以每週 3 天(辦理 6 至 8 小時)為原則(每週可 4 天辦理 8 小時),總補助時數計 120 小時。每班經費申請依實際服務學童數及辦理天數核實編列;如據點講師及臨時人力無須投保勞保、健保及勞退提繳金請逕行扣除該項經費;另每班每學期材料費酌增為新臺幣 1,500 元。臨時人力工作費:每小時補助 103 元,每日工作費計算為活動小時前或後準備期間,得增計 1 小時,經向教育部確認最高上限為 180 小時( 2-4 經費預算表原 240 請改為 180 小時)。
三、 為避免各承辦學校聘用不適任教師及具性侵害前科者進入校園任教,請各承辦學校將所聘非教育人員資格之工作人員名單函報本府俾函轉本縣警察局查閱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四、檢附本府規定之附件 1 、 2 、 3 、 4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33
傳真號碼: 8461741
公告時間: 2012-08-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8-03 15:52:00
點閱數: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