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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將「101學年度防災教育課程計畫」與「學校防災教育行事曆」上傳至指定的連結位置,詳如說明:

※請勿把只要是「計畫」的電子文件就傳至同一連結位置,即未傳至指定位置需要重傳檔的學校名單如下(請依指定傳檔位置辦理),另外,誤將某實施計畫當成課程計畫上傳至指定連結中,請各校依據 101 學年度擬定課程計畫之格式與內容辦理之:

1、誤傳位置學校:吉安國中(且內容有誤)
2、課程計畫格式不符 101 學年度課程計畫格式內容的學校(請學校再確認之):美崙國中、光復國小

※有關防災教育課程計畫格式與內容,請各校參照 101 學年度傳送課程計畫格式辦理;另外,防災教育可以融入式、主題式之教學方式進行。
1、學校得以已編撰好的 101 學年度課程計畫,已色框標記進行「防災教育」融入式教學的單元或活動名稱。
2、若屬自編教材,請檢附教案(含學習單等)。

※各校得參考「三民國中」已上傳的課程計畫擬定自己學校的防災教育課程計畫。

※參考他校課程計畫或自編教材時,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即學校依校園災害潛勢與現有學習領域教材內容,編屬於自己學校的防災教育課程計畫(含教材、教案與學習單等)。

※請各校勿將「防災教育課程計畫」、「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與「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實施計畫」等混為一談,各校防災教育課程計畫之編修應由教務(導)處主政,配合學年度課程計畫之擬定之同時進行編修,俟編修完成後上傳至指定的連結中。

一、依據教育部公布「102 年度防災教育統合視導評鑑指標(項目)」與「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中長程推動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將檔案依規範之檔名上傳至「本縣防災教育資訊網」中指定的連結位置,分述如下:
(一) 101 學年度防災教育課程計畫:
1、檔案名稱請設定為「○○國中防災教育課程計畫」或「○○國小防災教育課程計畫」,2、上傳位置:「101 各校防災教育課程計畫管理」

(二)學校防災教育行事曆:
1、檔案名稱請設定為「○○國中防災教育行事曆」或「○○國小防災教育行事曆」
2、行事曆中有關「防災教育相關活動」請特別標記(如改字體顏色)
3、上傳位置:「各校 101 年度國家防災日宣導成果集 NEW!!」─「101 學年度上下學期行事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7-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7-27 09:05:00
點閱數: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