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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務公告編號1792請學校填報:本縣94學年度起因試國幼班增設之幼稚園,其101年度1月至7月20日代理教師人事費支出總額案,係指由國幼班每人70萬元中支出之總額(含年終獎金)

如主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黃秀琴
連絡電話: 8462860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06-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6-08 13:48:00
點閱數: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