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至「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花蓮縣101年度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暨防災教育實務經驗分享研習」報名的人員(承辦防災教育業務處室主任),請儘速報名: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5 月 16 日府教國字第 1010088568 號函辦理。
二、另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18 日臺軍(二)字第 1010089361 號函,原訂研習課程內容加入「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觀摩演練」。
三、請尚未至「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花蓮縣 101 年度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暨防災教育實務經驗分享研習」的人員(承辦防災教育業務處室主任),請儘速報名。
四、修正後的研習課表如附件。
五、若有未盡事宜,另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