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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腸病毒疫情持續升溫,請 貴園(所)落實相關防治工作,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3 日臺體(二)字第 1010078522 號函辦理。
二、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監測資料顯示,截至 101 年 4 月 29 日止,已累計 30 例重症個案,疫情高於往年同期。又根據該局腸病毒疫情第 16 週報,手足口病及疱疹性咽峽炎就診病例千分比明顯上升且超過預警值。
三、為維護學幼童健康,請落實下列措施:
(一)請檢視校園環境衛生,建議可依「校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如附件)每週至少自我檢查乙次,立即改善發現之缺失,並留下書面紀錄。
(二)提供學童及家長防疫資訊,腸病毒防疫專區(網址為 http://140.122.72.29/anti-enterovirus/catalog.php?CatalogID=61 )之「衛教宣導」之海報,自行下載列印張貼宣導,或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頁 http://www.cdc.gov.tw 下「腸病毒」之宣導品查詢下載使用。
(三)如有疫情,依園所帳號,確實請落實通報作業:
1、個案病例:請至「校安即時通」進行通報作業。
2、停班停課:請至「表報作業」之「腸病毒停課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3、校園安全中心暨災和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址為 http://csrc.edu.tw/Main.mvc/IndexNotLogin
(四)落實學幼童健康監測、紀錄及追蹤管理,並向學幼童及家長加強宣導,落實「生病不上課」原則,適當區隔病童與健康孩童,降低傳播機會。
(五)加強對家長宣導,照顧病童應注意觀察是否出現重症前兆病徵,如「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一旦出現上述病徵,請務必立即送至大醫院接受適當治療,以免錯失治療的黃金時間 。
(六)檢附教(托)育機構環境消毒工作辦法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李孟娟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5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05-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5-10 08:29:00
點閱數: 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