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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有關「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辦理至3月份結束,後續月份請各校不用再傳真,請 查照。

依據:本部 100 年 11 月 8 日臺軍(二)字第 1000197272 號函及內政部 101 年 1 月 3 日內授消字第 1010821001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松基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4-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4-19 15:38:00
點閱數: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