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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外介聘」-請本縣國民小學派員至本處學管科領取101年度縣外介聘申請表,並請於當場繳交學校領表名單。

1 、依據 101 年度縣外介聘作業時程,參加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起訖時間為 10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五)起至 5 月 10 日(星期四)止。
2 、申請調動教師於填寫申請表前,務必詳讀『101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與『填表說明』,以免權益受損。
3 、各校申請縣外介聘教師若具有公費生身分,其異動處理請依師資培育機構公費生償還公費實施要點第 3 點規定辦理。
4.請本縣國民小學派員至本處學管科領取 101 年度縣外介聘申請表,並請於當場繳交核章後學校領表名單(如附)。
5.詳細日期及作業項目請參照 101 年度公立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行事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曾若玫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9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4-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4-11 11:17:00
點閱數: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