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校園安全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電子公布欄,請本府所轄學校(含公、私立幼稚園)填報1、2月份「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本部 100 年 11 月 8 日臺軍(二)字第 1000197272 號函及內政部 101 年 1 月 3 日內授消字第 1010821001 號函辦理。
二、請各級學校(含公、私立幼稚園)完成線上點閱。目前各國中、國小已全部完成點閱,幼稚園尚有下列學校未點閱:
幼稚園─ 明德幼稚園、 妙賢幼稚園、 私立親親幼稚園、私立國恩幼稚園、私立自強幼稚園、三立芳幼稚園、 私立小樹幼稚園、 彩虹幼稚園、 芝蔴村幼稚園、 私立幼華幼稚園、 天主教私立中和幼稚園、 丫丫幼稚園、 私立和平幼稚園、 欣欣幼稚園、 培德幼稚園、 私立安德幼稚園。
三、請本府所轄學校(含公、私立幼稚園)於 1~3 月期間每月 29 日前將「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表」(無論有無成果)傳真國教科游松基收。
四、目前尚未將 1 月份「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表」送本處學校如下:
(一)、國中─國風國中。
五、目前尚未將 2 月份「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表」送本處學校如下:
(一)、國中─自強國中、國風國中。
(二)、幼稚園─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小附設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