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公告】教育部補助花蓮縣101年調整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減授課節數鐘點費及導師費補助經費總表(101年1至6月)。第3次修正經費表
一、已核算各校於 101 年 1 至 6 月所須經費,詳如附件檔。請各校確認金額且暫時不要掣據請
款。本總表內含普通教師及特教類教師等兩大部分,※ 各校針對經費一覽表中『特教部
分』如有疑慮,請逕與教育處特教科謝易修老師詢問,電話 8462860 分機 262 。
二、本案刻正會簽本府財組單位,確認「減授課節數鐘點費」及「導師費」如何分流支用?
奉 核可後,會在發予各校經費核定函中一併說明如何掣據請款?如何辦理核結事宜?
備註:
第 1 次修正:轉知教育處特教科謝易修提出刪除富里國小資源班導師人數,已修正為 0 。
第 2 次修正:感謝宜昌國中告知國中各校的特教班員額教師有重複計算,教育處學管科會同
特教科共同修正各國中普通班教師員額數,並且一併調高國中及國小的第 1 期減授
課鐘點費,從 23 週增至 24 週為計算原則。
第 3 次修正:轉知教育處特教科謝易修提出,發現有一些國小的資源班與巡迴輔導班重複計
算了導師費,已全數重新檢查過並予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