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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研習】崇德國小訂於本(100)年3月24、25日舉辦幼教研習~安全與急救訓練,請有興趣之教保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1.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32 條第 2 項規範:略以,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 8 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 3 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1 次以上。
2.上開之訓練時數,得併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
3.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廖慈暉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03-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19 17:25:00
點閱數: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