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府將於101年3月下旬召開「花蓮縣100學年度鑑輔會第6次特殊教育學生安置會議」,請欲提報個案之學校詳閱說明。
一、相關申請表請於 3 月 9 日(五)中午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教科。
二、個案相關資料(如 IEP 、特推會會議紀錄、評估表…等)最晚請於 3 月 14 日(三)下班前送或寄至特教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三、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安置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教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