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校園-2/15公告》有關「統合視導項目--友善校園學務工作及維護校園安全部分」,各校填報資料詳如附件,請各校再次確認資料是否無誤。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1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07167 號函辦理。
二、學校相關資料請以公務線上填報方式上傳【ID1371】,以利承辦人覆核,若未上傳相關佐證資料礙難給分,檔案上傳大小上限: 64MB ,因系統格式附檔名請用 Word2003 版(doc),勿用 Word2007 版(docx),以免檔案無法開啟,紙本請留校備查。
三、原填報期限為 1 月 18 日,各校填報資料詳如附件(2 月 15 日上午 8 時彙整),若佐證資料須增修,請於 2 月 15 日中午 12 時前上傳完畢,以利承辦人覆核分數。
四、活動成果若為學校行事曆,請補實施計畫或成果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