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101年花蓮縣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選拔賽
一、主 旨:選拔花蓮縣游泳優秀選手參加 10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花蓮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五、選拔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4 日(星期日)上午 08 : 45 開始點名、 09 : 00 開始選拔。
六、選拔地點:花蓮縣立太昌游泳池。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7 : 00 止。
八、報名方式:請各參賽學校依附件報名表格式統一彙整校內參賽選手名冊於 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7 : 00 前以電子檔寄至【t228@hlc.edu.tw】,逾期不予受理。
註:
一、如欲參加 10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競賽之選手,必須參加此項選拔賽,且需達到 10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水上運動參賽標準方能報名參加。
二、報名表及其他事項,請自行下載下列附件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