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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有關「統合視導項目---友善校園學務工作及維護校園安全部分」【第1項】「友善校園人權指標」評估作業,請下列各校於2月8日前再次上傳相關資料,以利承辦人核予分數。

一、【第 1 項】辦理「友善校園人權指標」評估作業,評估對象含學生、教師及家長,並提出分析及改進措施,經承辦人初核,下列學校上傳資料有誤,請於 2 月 8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佐證資料增修及上傳完畢,檔案上傳大小上限: 64MB ,因系統格式附檔名請用 Word2003 版(doc),勿用 Word2007 版(docx),以免檔案無法開啟,紙本請留校備查。

二、資料未上傳學校:萬榮國中、明廉國小、明恥國小、紅葉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07 09:47: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