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8201

為加強中小學寒假期間校園安全維護,請各校確依說明辦理,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 月 18 日臺國(一)字第 1010012457 號函辦理。

二、為確實掌握各校於寒假期間安全動態,建構安全健康之校園環境,請於每週定期運用教育部所編輯「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校安手冊網址 http://www.edu.tw/eje/publication.aspx?publication_sn=1126&pages=0)之檢核表,對於校園內各類設備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維護學校校園安全。

三、另請各校妥善規劃運用校園中之閒置空間,將校園內死角處活化為可利用環境,俾利開學後師生教學與活動之使用,並要求行政人員再次確認校園安全,檢視飲水、供電、廚房及其他設施,以確保校園環境安全無虞。

四、校安手冊,詳如附件電子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1-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1-21 18:21:00
點閱數: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