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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本府委請北濱國小辦理「花蓮縣100學年度推動校外教學理論與經驗分享研習活動」,本府同意所屬教師參與研習者核實採認研習時數,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1 年 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 1010010304 號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12 日臺國(二)字第 1000135814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針對本案經費分 2 次撥付,第 1 期撥付 60%經費,第 2 期撥付 40%經費。實施期
  程自民國 100 年 8 月 1 日至 101 年 7 月 31 日止,並請依簡化流程方案,檢附經費結報表、
  成果報告書(含光碟)等各 2 份,報府辦理核銷事宜,若有剩餘款,亦請依規定開立
  支票繳回。
二、本案核結所繳交之「成果報告書(含光碟)」其內容按教育部要求應包含前言、量之
  分析〈如活動場所、數量、參加人數、教材研發之件數〉、質之分析〈如活動辦理之
  課程內涵與成效、過程檢討、問題解決策略,以及相關活動成員滿意度調查方式或問
  卷樣本、滿意度相關統計、活動相關照片等〉。
三、報名方式:敬請各校教師踴躍報名(預定 45 名,採額滿為止), 101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7 日期間,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網址: http://inservice.edu.tw ),俾登錄研習時數,並委請北濱國小辦理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予 12 小時研習時數。
四、本府同意核予參與研習者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辦理計畫完成後,有功之相
  關人員,依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規定予以敘獎鼓勵。
五、檢附「花蓮縣 100 學年度推動校外教學理論與經驗分享研習活動計畫」1 份。

正本: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新北市石碇區雲海國民小學(郭雄軍校長)、花蓮縣秀林鄉文蘭國民小學(戴鳳美主任)、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蘇秋碧主任)、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紀博三老師)

副本: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均含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22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1-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1-13 08:49:00
點閱數: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