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1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經費申請補助申覆表,請各校依所附表件之說明辦理。
1.因系統之限制,教育處無法替學校檢視教育部審核意見,請各校使用帳號密碼登入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
http://210.240.190.99/edu/,確認教育部核定經費及審核意見。
2.如各校針對教育部刪減項目與理由認為有申覆之必要,請針對不同補助項目分別填妥下表,於 101 年 1 月 10 日前 e-mail 至教育處(g63648@nt.hl.gov.tw),教育處將於 1 月 12 日前往彰化審查會場協助各校進行申覆。
3.若於 1 月 10 日下班前未收到 貴校申覆表,教育處將視同貴校無意見,將不協助申覆,請各校配合。